‘假人押运’揭示危化品运输监管盲区
危化品运输中‘假人押运’现象暴露监管漏洞,需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完善提升安全水平
近日,浙江海宁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海宁一路段当场查获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发现,本应随车在岗的押运员位置上,竟放置着一个身穿反光马甲、佩戴口罩和鸭舌帽的‘仿真人偶’,试图以此冒充押运人员,规避执法检查。
危化品运输关乎公共安全,对人员资质、车辆状况、路线规划乃至应急处置均有严格要求。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押运人员,且需全程在岗履职。押运员不在岗,意味着运输过程中无人监控危化品状态,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我国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频发,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背后往往存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缺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此次事件中,涉事驾驶员承认使用‘假人’的动机是‘降低运营成本、逃避监管’。在危化品运输行业,配备专职押运员意味着增加人力成本,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选择‘瞒天过海’、铤而走险压缩开支。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类行为可能引发‘破窗效应’,导致其他企业效仿,形成行业性安全漏洞。
据报道,‘假人’露馅源于群众举报而非日常巡检。也就是说,若非群众警觉,这辆‘无人押运’的危险车辆可能仍在行驶。这不禁令人追问:在危化品运输中,还有多少类似的‘假人押运车’在‘正常行驶’?‘假人押运’所暴露的,不仅是涉事企业和司机对法规的公然蔑视,更是当前危化品运输监管体系存在漏洞与盲区。目前,一些地方对押运员的核查多依赖现场检查,缺乏技术性、实时性、全覆盖的监管手段。
‘假人押运’事件看似荒诞,却为监管部门敲响警钟。针对这一安全隐患,有关方面不能止于对个案的处理,而应从制度层面寻求系统性解决方案。首先,强化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绷紧安全弦,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其次,应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人脸识别、实时定位等,建立押运员在岗状态的数字化监控体系,例如要求押运员通过车载智能设备定时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真实在岗。
此外,这起事件也是一种提醒。有关方面可建立更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驶状态直接关系沿途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监督可成为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护网。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危化品运输中的‘假人’闹剧,应当成为行业整顿和安全升级的契机。只有通过完善制度、技术赋能和社会共治,才能让每一辆危化品运输车都平稳上路、安全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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