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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著名犯罪家族集团核心成员11人被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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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著名犯罪家族集团核心成员11人被判处极刑

明家犯罪集团核心成员11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诈骗、非法拘禁等多项重罪,最终在两审程序后被判处死刑并执行。该集团在缅甸多地设立犯罪基地,涉及电信诈骗、赌博等严重违法活动,累计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最高法院核准后,温州法院依法执行死刑,彻底铲除这一长期作案的犯罪网络。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一起长期在缅甸境内横行的严重犯罪集团进行终审。经过两审程序,明家犯罪集团的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最终被判处最高刑罚并付诸执行。

一审判决后,多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但经过二审审理后,浙江省高级法院于去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随后被转交最高法院核准,最终在严格程序下得以确认并落实执行。

司法调查显示,自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为首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地区的老街、石园子、清水河等地建立了多个犯罪基地。该集团不仅吸纳了包括巫鸿明、罗建章、蒋吉在内的“金主”入伙,并为其提供全方位武装保护,还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多项违法活动,涉案金额高达百亿规模。其犯罪手段之残忍、规模之庞大,造成了中国公民14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最高法院经过复核认为,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不仅组织、领导了犯罪集团,还与巫鸿明等人共同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其中,多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影响和社会危害均极其严重。一审、二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清晰,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合理。经过法定程序,最高法院最终依法核准了上述11名罪犯的死刑判决。

近日,温州市中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成了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的执行死刑。临刑前,部分罪犯的近亲属得以进行最后的会见,并办理相关后事。这一严厉打击标志着长期横行于缅北地区的犯罪集团彻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