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规: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低于5% 产业资本迎新机遇
证监会修订《法律适用意见》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5%。新规涵盖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要求战略投资者长期持股参与治理,强化信息披露与监管,助力中长期资金入市。
证监会新规: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低于5% 产业资本迎新机遇
共1149字 AI帮我划重点
- 证监会1月30日修订《法律适用意见》,拟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最低持股比例原则不低于5%。
- 战略投资者可为产业投资者或资本投资者,包括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和银行理财等。
- 战略投资者需长期持股并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引入资源或提升核心竞争力。
- 资本投资者需满足持股比例不低于5%,并不得通过代持或规避锁定期等违规行为。
- 上市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战略资源整合情况,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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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梁银妍)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明确战略投资者认购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资产管理产品认购的按产品单独计算。
证监会表示,修订旨在贯彻落实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完善再融资制度,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培育长期投资生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 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可参与,界定为资本投资者,其他实业投资者为产业投资者。
2. 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可参与公司治理。
3. 资本投资者需深入了解产业发展,帮助上市公司引入资源、改善治理、增强竞争力。
4. 完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战略资源整合情况。
5. 强化监管:禁止规避持股比例、锁定期要求,禁止代持股份、绕道减持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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