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骗保案最新解读:律师分析未骗保能否免于行罚

绍兴警方通报金晨肇事逃逸案:事故系单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助理徐某青谎称驾驶人但无骗保事实。律师刘凯指出当前证据不足以认定刑事责任,但存在行政处罚风险。事故处理中身份登记错误可能影响行政管理秩序,是否追责需结合具体情节判定。
金晨骗保案最新解读:律师分析未骗保能否免于行罚
1月30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就"金晨被曝肇事逃逸让助理顶包"一事发布警情通报,称事发时确系金晨驾车,因躲避窜行犬只导致事故,后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由助理报警处理。助理徐某青谎称自己是驾驶员,因事故为单方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且未向保险公司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在现有事实范围内,金晨及助理均不涉及刑事责任。网络热议的"顶包""逃责"等说法因刑法评价前提未成立,法律风险最多停留在行政程序审查层面。
从事故性质看,本案属单方交通事故,车内人员仅轻微受伤,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不符合《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入罪条件。警情通报未认定金晨指使顶包或虚假供述,亦无刑事立案情形,缺乏完整证据链难以追究刑事责任。
刘凯指出,若当事人明知事故驾驶人信息与事实不符且影响责任认定,仍长期未更正,可能被评价为干扰交通管理秩序,产生行政法律风险。是否追责需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情节、主观过错及对管理秩序的影响,而非单纯以保险报案或民事赔偿作为判断标准。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
本文链接:/article/金晨骗保案最新解读律师分析未骗保能否免于行罚
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